本报讯(通讯员 彭家洪 周玉虎)近期,市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园林、广华地区的8家隐形眼镜店进行了专项检查。
在检查中发现,隐形眼镜经营店存在不少问题:部分眼镜店未办理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》,都在兼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液;有的从业人员与设备达不到要求,隐形眼镜产品注册名称叫软性角膜接触镜,按有关规定,经营此类产品须有专门的验配人员和检验仪器;大多数眼镜店对产品的注册证件收集不全,无购进销售票据,未建立产品购进验收记录。
目前,该局已对达不到要求的眼镜店限期整改,并对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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